【孟晚舟案件梗概】

來源: 偃月劃戟 2020-06-05 22:27:4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40 bytes)

 

主要事件回放

 

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引渡要求,加拿大執法官員在溫哥華逮捕了孟晚舟。

12月7日,加拿大卑詩省高院舉行保釋聆訊,

11日,法官裁定孟晚舟獲得有條件保釋,指定孟交付1000萬加元保釋金,腳上須24小時佩戴電子GPS跟蹤器,每晚11點之前須返家等十幾條要求。之後,孟晚舟一直住在其溫哥華的豪宅。

 

2019年1月28日,美國政府正式起訴華為公司和孟晚舟等人,美國政府正式指控了孟晚舟犯下四項罪: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串謀銀行欺詐電匯欺詐四項罪,並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要求。

 

孟晚舟的律師在今年1月進行的引渡聆訊中陳述,指該案的關鍵問題是美國對伊朗的製裁令,但是當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製裁,所以孟晚舟被指控對匯豐銀行撒謊的行為在加拿大就不是犯罪,沒有構成雙重犯罪。孟晚舟否認對她的指控,並認為引渡她是出於政治目的。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就孟晚舟引渡案簽發授權進行令。

3月3日,孟晚舟起訴加拿大政府。

 

 

 

2020年1月20日至23日,卑詩高院正式展開孟晚舟引渡聆訊,重點是美國指控孟晚舟欺詐銀行的罪行在加拿大是否也是犯罪,即孟晚舟是否構成雙重犯罪。(其實是無論在美加兩國的哪邊哪國都是犯罪,即在美屬於犯罪,在加亦屬犯罪。不是在美是犯罪,在加不是犯罪。)

 

2020年5月27日,卑詩最高法院女大法官 霍摩斯(Heather Holmes)宣判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該案將進入第二階段聆訊。

 

 

美國政府在2019年1月正式指控了孟晚舟犯下四項罪: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串謀銀行欺詐和電匯欺詐四項罪,並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孟晚舟的律師在今年1月進行的引渡聆訊中陳述,指該案的關鍵問題是美國對伊朗的製裁令,但是當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製裁,所以孟晚舟被指控對匯豐銀行撒謊的行為在加拿大就不是犯罪,沒有構成雙重犯罪。孟晚舟否認對她的指控,並認為引渡她是出於政治目的。

【】【】美國指控孟晚舟沒有如實向匯豐銀行通報華為集團與子公司Sky.com的關係,而Sky.com 向伊朗提供電訊設備從而使匯豐銀行麵臨因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製裁而受到起訴的財務風險。孟晚舟則一直否認這一指控。報道指,孟晚舟在2013年告訴匯豐銀行高管,華為已不再擁有Sky.com,她本人已辭去該公司董事會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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