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路飛那個故事忽然有感,人啊,似乎就是該幹嘛的時候就幹嘛,從長大到成人,從事業到養家,然後享受生活,然後隨心所欲而不逾
矩。象他這樣,財富自由當然是好,但年輕時追求的是人生,不是財富自由啊。泛舟自在固然是好,但人生是曆久靡芳,沒那個曆練,沒經過歲月的折磨和社會的毒打,很難說活得透。。。跟LD聊起這一篇,我說,如果孩子四歲獨立開音樂會,20天下聞名,37歲就白發人送黑發人,如何?LD眼睛一翻,會給我們留下很多錢的啵。。。倆人異口同聲地說,切!跟普通人一樣普通地過一生,才是福氣。
那六個字我也不喜歡,天人合一才是福氣,福禍大事,人天相逆,想想就整個兒人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