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二三事
詩雲:
雲風激蕩三千裏,草木彎腰顧眼前。
生計源於根下土,低頭昂首俱流年。
外公年輕時做趕牲口運貨的營生,可能類似於”馬幫”。因為身材高大會武藝,就成了這些趕牲口人的頭,別人都願意跟他結伴一起走以防攔路打劫的,那是解放前。解放初要建立地方政權,因為在當地有些威望,外公就被點名當了鄉長。
外公不識字,鄉長的工作就是身上帶著一個公章在鄉裏巡視,遇有糾紛的調解一下,遇有要鄉政府出具證明的,就說”把你的事寫在紙上拿來”,等字寫好紙送上來,外公蓋上章一件公務就算完成了。
分房子時,外公堅決不要房子,寧肯借住在別人家裏(那戶搬到外地去了)。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怕共產黨長不了,占了別人的房子要倒黴的。我父親經常譏笑外公沒有政治頭腦:若是怕共產黨長不了就不應該去當共產黨的鄉長,這才是真正要殺頭的事。
外公的鄉長也沒做久,因為沒有文化,政權上軌道後就被換了,回家做了一個普通農民。76年後私有財產觀念回頭原房主回來要收房子,給出兩條選擇:要麽花400元把房子買了,否則把房子拆了把材料運走。這時外公已老,舅伯當家,400元是很大的數,愁壞了。當時舅伯給生產隊當保管,事雜心煩,正鬧意見不想幹了,隊裏就挽留道”隊裏可以給你墊付房款,條件是繼續做保管員”,這樣才保住了房子。這恐怕是最令外公歉疚的一件事。
小時候外公每年總有幾次來我家,什麽天都是穿著一身灰布長袍,腰間紮上一圈白布腰帶,看起來偉岸。愛與我爺爺聊起一些他當年走南闖北的故事,各種人物地名民國的年號聽得我也糊塗,母親總是盡量弄些好吃的招待,我通常負責去小河裏釣些魚回來。每年過年去外公家拜年,十幾裏地用小腿走過去的漫長難熬總被見到外公村莊時的激動一掃而光。母親有一年春節後帶了兩個妹妹回娘家住幾天,遇上大雪封路,著急回來卻帶不了小孩,外公就把妹妹們放在兩個羅筐裏用扁擔挑了送回來,這對外公來說很自然:以前兵荒馬亂時,外公就曾把我媽媽被放在竹簍裏提著跑過亂兵。小時候隨母親去外公家時還會被村裏人指指點點:這就是那個被提在竹簍裏跑兵的娃生的娃。
外公曾想把一身武藝傳給表弟,表弟很是興奮練過一陣,終是世道已變沒有堅持下來,隻學了一點花架子。
外公是改開分田以後幾年才去世的,據說還有十幾塊大洋,解放後一直留在身邊。上大學後母親曾多次提出讓我去外公墳頭放一掛鞭炮,直到一年回國才實現這個願望:這時外公的墳頭長滿荊棘和青草,與普通小土包無異,早已經與山坡隔為一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