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隻有一點商榷。社會進步不以“放權”為前提,而以爭權——權利的權——為前提。如果沒有維權的可能,革命就不可避免。

來源: 2024-01-13 15:23: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