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於誰先和誰吵,而在於你們吵的那些內容大家不愛看,不關心。在明知不受歡迎的前提下,還要逼著大家看你們沒完沒了的辯論

來源: 2022-12-23 18:20: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意思嗎?

人生幾十年,除去吃喝拉撒上班長病,能用來寫字的時間沒多少。幹點有意義的事不好嗎?把自己一生花在和“最不欣賞你的那個人”鬥嘴上,不是浪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