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於誰先和誰吵,而在於你們吵的那些內容大家不愛看,不關心。在明知不受歡迎的前提下,還要逼著大家看你們沒完沒了的辯論
來源:
FionaRawson
於
2022-12-23 1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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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嗎?
人生幾十年,除去吃喝拉撒上班長病,能用來寫字的時間沒多少。幹點有意義的事不好嗎?把自己一生花在和“最不欣賞你的那個人”鬥嘴上,不是浪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