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吧, 結婚前眼睛要睜睜大, 萎瑣的小氣的早點踢一邊去.
來源:
蘇.蘇
於
2012-11-14 0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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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之後吧, 還是盡量配合的為好. 為了一二件衣服, 一二片首飾, 搞得家破人離很不值得. 退一步講, 省下的錢自己也有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