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就喜歡色彩.長大了喜歡自己做衣服.到了北美之後發現西方的設計師敢於大膽配色.很多衣服圖案和色彩的設計就是一個美字.
一年來讀了你很多帖.很喜歡你設計的一些時裝.也很喜歡你POST出來的一些經典時裝.感覺你非常了不起.就象替我圓了一個夢一樣 :)
我會經常和反複拜讀你的帖.那真是享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