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 great question. All four reasons apply for me.
來源:
歡樂帽子
於
2012-06-07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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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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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有娃了,生活習慣就變了;態度也變了。
想當年在北京剛開始工作,每月收入有限,要麽買好吃的,要麽買好衣服。吃的好,解饞,還讓自己和娃的身體健康受益;買好看衣服,自己花錢愉悅別人。所以偶選擇了買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