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 great question. All four reasons apply for me.

來源: 2012-06-07 14:30: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結婚有娃了,生活習慣就變了;態度也變了。

想當年在北京剛開始工作,每月收入有限,要麽買好吃的,要麽買好衣服。吃的好,解饞,還讓自己和娃的身體健康受益;買好看衣服,自己花錢愉悅別人。所以偶選擇了買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