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目測而言,粗跟,應該比較舒服;高度也不算誇張,

來源: 2012-01-07 00:11:0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比這高的鞋子多了去了。樣式也不錯。可以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