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找到證據“z頭”不是林粉發明的,不針對任何人,和姚明也沒一點關係,要說的就是不要以為林粉是唯一!再重申一邊我不主張罵人。不過樓下好像意思是說,別的粉有資格罵,單單林粉不配。是雙重標準,為什麽不承認?對林粉要求多一點,林粉資格少一點,直說不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