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終止比賽。 規則就是規則,對老費、納道、大漫、布瑞迪、口鼻要跟對第一輪就輸球的小毛頭一視同仁。更不能照顧觀眾買票看球的情緒。。。 這點藍連做得最差,嚴重沒有條文或者幹脆亂來。馬龍犯規愛仔的性質比和平犯規哈登嚴重多了,隻罰兩場;和平罰7場。。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