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說清楚一點 - 在別人的私人財產上, 不存在“言論自由”。主辦方可以說“我就是不想管”,但別拿言論自由來當幌子。

來源: 2017-11-29 10:09: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