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的事多了,用據說的東西為基礎討論,意義不大。萬一事實不是這個據說,是另一個據說,怎麽辦?

來源: 2017-06-27 10:22: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至少在這個事兒上,“據說”的原因就不止你說的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