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進巴西的那個球,明顯是用手臂把球撥進球門的。場內主裁因為角度的關係無法看到。如果在球門線有一個裁判,就能看的很清楚了。
進球後還中斷了一會兒,裁判商議,結果還是判進球有效。不知為何?
足球的裁判規則需要與時俱進。
還有,這樣的手球進球,球員應該直接紅牌罰下,甚至加上禁賽。下次就不會幹這種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