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同意

來源: 2016-05-11 13:11: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對於一個籃球運動員來說, 28歲正是黃金頂峰時刻。 此時不拿大合同以後就沒機會了。不想當將軍的兵就不是好兵,Lin若願意呆在黃蜂就等於他接受永遠不當首發pg。這樣我還真看扁了他。我喜歡看他打球就是從他身上看出我們海外華人共有的特質--不怕辛苦漂洋過海拚出一片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