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沙:好吧,事情是這樣
其實,我真正生氣並不是錢,因為我已經付出了,也就不應計較.隻是因為真心誠意請參加聚會的朋友吃飯吧了.因為我當時是版主,為了避免別人說'用錢收買人心'或者表示我有錢什麽的,所以,我出錢請吃飯,唯一的條件就是不能說是我請的,我自己也不參加,這樣就不會有人說漏嘴.但希望'無為無名'等等朋友能來,大家坐下來談談,見見麵,把'誤會'解釋,那麽以後大家一團和氣......於是把一千元用電子轉帳給某人,而這個人也再三答應不會透露出來的.並且對他的信任,表示感激.....
但很可惜,大概大家的理念不一樣,這個人出爾反爾,吃過飯後,發貼宣告是我出錢,而且認定我一定很高興他這樣說出來!把我氣得說不出話!也令自己惹上麻煩....
一些朋友也因為這樣,對我激烈批評,這樣做不對......我也隻能默默接受.但我覺得自己有點委屈,如果不是這個人說出來,大家開開心心吃過飯就算了,怎會把一件本來是很愉快的事,變成這樣子呢?因為一千塊沒花完,還發貼凶巴巴的,一定要我限時把自己的地址說出來,把餘貨款郵寄回給我,否則怎樣怎樣.當時,我很奇怪,給他一千元的時侯,也沒問他的地址,隻是銀行帳號,如果真的是有心打算退回餘款,他收到一千元時,就有來自何方記錄,為什麽還要無事生事,多此一舉?所以,我當時就說,不必郵寄給我了,以'人在獅城'名譽,捐給任何一間慈善機關吧.隻要把捐款收條,向大家公布就可以了....事情就是這樣簡單.
有人說,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
真的嗎?
事端到此為止,我以後也不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