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產權證,並且已滿五年。想賣給親戚,需正常過名。
房子所有人在新加坡並且已經拿新公民。國內身份證還在有效期之內。
能否寫封委托信,注明委托人(中國省份證號,因為中國那邊隻能出示委托人的中國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號碼,被委托的房產地址,產權證號,找新加坡律師簽名辦理?還是一定要回國找國內的律師辦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