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二戰後條約對日本的軍事限製

來源: 2011-03-17 23:11:3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日本國民基於國際和平和維持國際秩序。將永遠放棄宣戰權力、武力恐嚇來解決國際紛爭。


 2.為了達到前述目的,不保持軍隊,隻擁有基本防禦武力航空自衛隊,陸上自衛隊,海上自衛隊。


 


就是日本不能擁有核武器,也不能擁有航母、核潛艇,不能向海外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