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這個。。。比較那個啥了!

來源: 2010-08-20 01:02: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第一:俺覺得 這位男同學文字表達較平庸, 所以把整件事表達得庸俗了, 所以兩當事人也被表達得庸俗了! 其實文字美些的話或許可以變成淒美的愛情也難說呢!。所以對事件沒有評價可言。

第二: 兩成人把兩個家弄散了, 同學自己還是需要反省自己的情商的。

第三: 分手後把女人曾經的對你的情趣拿出來"打擊報複"? 是非常滴不"男人"滴!

(personal opinion only , no off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