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早已經沒有想了。。。
其實不是藕斷絲連了6年的男友,是一直都是很正式的男朋友和愛人。 比我高2界的校友, 他第一次遞字條給我他才十五歲。我們分手時他已28歲。
說實話, 想不出他有什麽壞。 也可能因為在一起時間不多, 所以很珍惜每次見麵,沒有發生任何的不開心的事。
早就不再想了, 也沒有想起他有不快的感覺, 如果一定要想, 也是以前的他, 不是現在的他了。 他自己現在都說, 我那樣做沒有錯:(以下是他幾個月前,我在中國見到他時他說的原話)
第一:“一個女孩子一個人在寂寞的城市守了6年, 夠了”
第二:“你那樣做成就了他現在的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