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有必要的話,也許可以通過共同的朋友傳話?
來源:
紅辣椒66
於
2021-01-22 15: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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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和對方都有家庭,或者其中一方有家庭,就沒這個必要了吧?幾十年前的事,無論誰對不起誰,都無所謂了。誰會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