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有必要的話,也許可以通過共同的朋友傳話?

來源: 2021-01-22 15:35: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自己和對方都有家庭,或者其中一方有家庭,就沒這個必要了吧?幾十年前的事,無論誰對不起誰,都無所謂了。誰會在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