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理由這麽做。"發乎情,止乎禮"。雖然這禮隨著時代變遷,越來越寬容。但是,一條底線從來沒變。

來源: 2014-03-01 18:15: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就是,任何親近的舉動都得得到對方同意。對方是否有意,是可以判斷或詢問的。擅自拉住對方手之類的舉動已經屬於不妥但是有些灰色的範圍。直接伸手進入v形領,是十足的猥褻。說輕點是缺乏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