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在男友回來之前是誤會,雙方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想都沒想會是男友搞的鬼。男友回來之後,對前女友說了,所以她哭了,可是 lz把東西扔到她頭上,這是事情明了以後lz先動手。後麵的事lz站據戶主的地位有利。 這個男友是禍首,又沒有第一時間認錯向雙方道歉。 本來是件小事,就是男友越權。但男友住在那裏是合法的,他邀請人來住也並不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