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莊子 所以有了,分手也是一種愛,所以有了,為了你的幸福,請走開。 為了讓我們過得更好,讓我們相忘於江湖,讓你在我的記憶裏,或者,直接從記憶裏抹去。如果相忘於江湖,還有什麽能計較的?如果相忘於江湖,還有什麽好留戀的?如果相忘於江湖,你是誰都記不起,還有什麽愛?什麽痛?什麽傷心,什麽難過? 除非,你能失憶。 刻意的追求忘記,永遠是以油澆火,會越燒越旺。 所以,都是騙人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