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mm. 這個男的是個混蛋就不分析了。 樓主這麽痛苦是能告強他奸的。

來源: 2012-12-10 20:06: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樓主是不是愛上他了才這麽痛苦呢? 如是愛,那他們是兩情相悅了。

2)如樓主是因為被強奸而痛苦,這可告他的。 起馬他不能再這麽做了。 要不mm去police office 備他的案, 心裏就好受多了。

3)樓主如不是被強奸, 那是什麽?  是因為樓主覺得吃虧了才痛苦? 他不是強奸, 那樓主還是沒吃虧的, 沒吃虧就請不要痛苦了。

4)mm 是個好妹妹, 不要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