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難忘的事

來源: 2012-06-03 06:50:1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同學們,還記得這個標準作文題目嗎?

老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考作文。就像便閉,使出渾身的力氣,還是拉不出來個鳥東西。

初二那年期中考,看到這個作文題,老子就開始偷偷樂起來了。可不是嗎,小學四年級就寫過這一題了。那時老子在上海,老師把班上那個寫作第一的女生作文當成範文,在全班朗讀了一遍。故事大意記得可清楚了。大概是這樣:

媽媽給了錢,叫女孩到弄堂口的小店去打醬油,結果店員多找了她一分錢。她當時知道,但沒吭聲。在回去的路上,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把雷鋒叔叔的思想都搬來理論了一番,最後覺得很慚愧。就折回小店,把多找的一分錢還了,心裏平靜的同時還得到表揚之類的雲雲。

現成的故事,照貓畫虎搬過來,把她的名字換成老子就是了。一邊寫,一邊美,都是範文了,這回成績一定差不了。你北京的老師再厲害,也料不到這是老子在上海讀書時偷來的範文吧。嘿嘿。

結果考試完的某天,在教室門口被老師逮了個正著,一邊訓斥老子,一邊偷著樂了出來:哪兒抄的,就你這作文,小學四年級的水準。老子冒了一身冷汗,心想,媽的,又不是老子的蛔蟲,怎麽就知道這是俺小四時聽的範文?

大二那年暑假,跟室友聊天,講老子是對寫作感冒的要死。室友說,那再不成,你就幹脆寫中文,寫完再翻成英文就好了。我說如果老子會中文寫作,那就不怕英文寫作了,就是因為連中文都拉不出來才犯愁英文寫作。於是就跟室友把這件糗事敘述了一下,講完還納悶:姥姥的,你說俺老師咋這麽神,怎麽就料到這是俺小四聽的範文?要是現在再考俺,俺還是會把故事從抄一遍。

室友笑道直不起腰來:你呀,怎麽都初二了,都不會想到把那一分錢改成五塊錢!

人家在國內比俺多讀了兩年中文,真不是蓋的。老子這才恍然大悟:原來如此,make sense! 老子真是太傻了!!現在在考俺,一定要把五塊錢換成五十塊!!!

我那兩個室友,聽完全都趴下了。

這可都是真事,親們,我看到自己的帖被置頂,你們知道我心裏多美嗎?這輩子我的寫作終於得到一點兒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