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證明性別,至於方式應該由人家決定...肯證明已經很給大家麵子了。

來源: 2011-10-30 20:02:0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建議:

1、由壇裏MM親身驗證,方式當共同協商,但須足以服眾

2、為避免作弊,應由至少三位MM參與

3、如果2產生不同結果或不可以確定結果,即不可以區分男女,應由另外六位MM上陣。如此類推

4、如果3依然無果,不論事實如何,當作兩性

問題是,那些MM願意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