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或者真結婚辦移民你願意嗎?

來源: 2011-04-26 17:35:1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愛不需要一定要有結果。 有緣不一定要有份。假結婚, absolutely NO! 真結婚,不知道。 有人更適合是情人,愛人而非夫妻, 就如我倆。

 我發此貼好想知道, 真的有太太先生那麽大方可以讓對方的初戀情人公公開做朋友, 甚至一起辦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