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很好。不能怪你沒有表達好,因為你是女人寫男人。最後一段,應該是女人的想法,雖然你加了一個不字。
女人這樣寫,請看:
....
多想能在某一天在路的拐角遇見你好讓你緊緊把我擁抱....
(正在這裏的詩作者,不要緊張,我隻不過恰好記住了這一段。:D)
告訴你我曾經寫下的:
紐約不大,熙熙攘攘中,如果有一天在路的拐角遇見你,那將是我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