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 fun沒錯

來源: 2011-04-07 13:40: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小說很好。不能怪你沒有表達好,因為你是女人寫男人。最後一段,應該是女人的想法,雖然你加了一個不字。

 

女人這樣寫,請看:

....

多想能在某一天
在路的拐角遇見你
好讓你
緊緊把我擁抱
....

(正在這裏的詩作者,不要緊張,我隻不過恰好記住了這一段。:D)

 

告訴你我曾經寫下的:

紐約不大,熙熙攘攘中,如果有一天在路的拐角遇見你,那將是我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