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也不是每一對離婚都能分到財產的,國內對此根本就沒個標準。我在德國,這邊離婚也是根據夫妻雙方收入來的,不存在過錯離婚,也就是說,外遇無過錯。要是無孩都有工作,根本不牽涉到分財產問題。最差情況是有孩,女方沒工作;也不存在分財產問題,隻是男人以後每個月要給小孩前妻生活費。
我周圍聽說過的此類case有幾個,但是不多。都是年輕女人爽氣離婚,年紀大的糾纏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