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也好同居也好都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千金難買你們願意,話又說回來

來源: 2010-10-19 08:44: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一方不願意呢?愛到什麽都可以舍棄唯獨獨善其身不可以?:)

婚姻更多的是一種名份,同居的情人可以無數,夫妻隻能唯一,如果你願意是1/N,盡管同居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