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容說是對的,能兼容者乃有愛者也!,第二個論點錯了。不過人類愛情命題很v雜,有些待考。

來源: 2010-10-16 13:34:5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愛並非一定要結婚,但不結婚這愛維持不久。如像澳洲可以未婚居,同樣享受結婚待遇。那末愛情與結婚就沒有必然聯係了。這裏隻是一個提綱,細說要寫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