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明是同情她的麽。

來源: 2010-10-03 16:17: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她是值得同情,就是很奇怪,難道他們那些不動產一開始就沒有她的名字?如果一開始有她名字的話她不簽名不可能改成別人名字的,要不就是她老公做了手腳---那是犯法的,她這官司一定打得贏,老公說不定還會有別的pen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