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會不會太嚴重了吧?

來源: 2010-09-12 21:14:5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拿那麽多錢,我相信那是他的責任和義務。隻有更好,沒有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