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商業社會的最重要的基礎是契約。 婚姻,按定義,是男女關係的一種社會契約。它是現階段人類以家庭為單元構成社會的重要基石。 凡有一個變幻,就會有一個對應的逆變幻。 凡有契約存在,就有契約的解除存在。契約的解除本身也是一種契約。 小三,顧名思義,是一個在一方契約尚未解除時,與之一種無契約的男女關係。 邏輯學博士至此已證得: 三人愛情中,小三理應出局。 Is that clear? Any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