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沒有打她,可是使用了暴力強迫她。你怎麽不說他過份?

來源: 2010-06-15 09:40: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當矛盾激發的時候,一點點過火的行為都會招致更嚴重的後果。

一個人,尤其是弱勢群體的人(當然包括在男權社會裏的女人),要想過有尊嚴的生活,就應該挺起腰杆來做人。所以我支持她的報警。

說到“換一種處理方式”,當時她有別的選擇嗎?他願意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