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論~

來源: 2010-02-09 14:21: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是秘密的,不讓我知道,我願意不願意都沒用,因為我不知道。:D

如果不巧讓我知道了,如果隻是知己,並且認可我是他LP的事實,並予以尊重的話,我可以接受。如果不把我放在眼裏,那麽有我沒她、有她沒我,堅決杜絕。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