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建議先冷卻兩月。看婚姻谘詢師(不是律師),千萬別省幾百美元,損失可能千萬倍。

來源: 2009-12-29 10:53: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你, 阿裏

你說的很有道理.不由得看了你的一些有關貼子.

理智來說你很有道理,隻是現在的我感情上難以接受.但我會試著靜下來.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