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純友誼”當然包括曖昧。即至少一方喜歡另一方。不然還討論?
來源:
阿裏
於
2009-12-27 20:42:08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