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關鍵是自己在這之後的決定。出去不回來的人,

來源: 2009-12-09 18:54:5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用不著去求,去吵,去。。。隨他去。感情勉強不得。

回來的,還想過日子,就得忘記那段,別覺得對方欠你什麽。既然決定重來,那在家裏還應該是平等的,象之前那樣。做不到,就別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