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彷徨中我該如何選擇

來源: 2009-12-07 08:43: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要提離婚,一如既往地對LG.證據留好!他們補上了感情的遺憾後,會暴露出各自的缺點.不要太快放棄自己的權利和主動,以對自己和孩子利益最大化做.
他們初婚沒有選對方總是有理由的,你LG不應是一個招之既來,揮之既去的人.盡量不讓那個她成為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