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是身體的基本需要之一,必須滿足的,小姑娘往往不知道它的重要性,去谘詢一下35歲以上的已婚女性就知道了。性生活不和諧是婚姻解體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較一下兩種情況:婚前有性行為的,可以發現和諧不和諧,和諧就繼續培養感情,直到結婚,不和諧就分手,代價較低;婚前沒有性行為的,婚後和諧,那自然是很幸運的事。如果婚後不和諧怎麽辦,感情已經很深了,離還是不離?不管你怎麽選擇,代價都是高昂的。一個人從談戀愛到結婚在物質、精神和時間上的巨大付出,難道還不如那點貞操有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