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戀愛的雙方談昏了頭,終於成功把對方居為己有
男方希望女方為自己從此不變,哪怕是身材麵貌;女方卻希望男方因為愛變成自己想要的,無論性格身份。嗬嗬,所以婚姻成了墳墓。
不過,如果有人在婚前就做好了這是一種交易的打算,偶覺得挺可怕的,因為人生很短也很長,不知道這過程會發生什麽變故,也許工作,也許事業,也許健康,也許...,兩個生意人在一起,隻有利益,沒有義務,沒有無償的奉獻,一紙合同不算什麽的,別說兩個人,就是兩個國家都可以撕毀條約,就算諾貝爾獎頒給了老奧也不能給他套上個不許打仗的緊箍咒,更何況兩個隻有軟刀子的凡夫俗子。
偶是畏婚青年,支持大家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