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可沒說的“兩個公式是相似的”。 用0.5+0.5=1,隻是說有許多公式是不需要論證的。既然有許多公式是不需論證的。為什麽我的公式一定要歸到要論證的那一類? 而你說 “我從來不認為沒有論證過的等式是對的”。 那麽,0.5+0.5=1是不是不對的,如果不對,請你證明它是錯的。或論證它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