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給個話題請大家討論討論,一會兒回來看結果,:)

來源: 2009-09-30 18:05: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你和男/女朋友交往不短時間了,沒有結婚的衝動,但也不討厭,而且你們的年齡也不小了,再交往下去也不會有啥變化,你覺得是別拖了,結婚算了,還是趁早分手吧,趁著還不太老,趕快結識下一個吧?

另,據說以往國慶,壇子裏會有國慶聚會的。我們是不是請房客給大家唱首歌慶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