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丟人,最近發現LP有了外遇,憤怒,鬱悶,想懲罰一下那小子,卻不知該怎麽辦。有哥們建議我給移民局寫信告他,我是公民,LP 綠卡,我知道他現在485 PENDING,隻有他的姓名,沒有他的RECEIPT#,A #,移民局會因為他破壞別人的家庭不給他綠卡嗎?我有他們之間的EMAIL,能算有力證據嗎? 還有朋友建議到他公司去告他,美國老板會管這種事嗎? 先謝謝大家了! 很煩,喝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