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戀是棄信背義,天理不容.",太過時了吧
來源:
lavendar~
於
2009-07-30 15:40:18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明知對方有男友,還要去追求她,不能說對與錯,至少是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