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最近都沒有好坑,正經挖一個:眾所周知,婚外戀是棄信背義,天理不容.

來源: 2009-07-30 15:26: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那如果對方有男/女朋友, 是否該放棄, 還是隻要你真心,隻要有信心,也沒關係? 其中有沒有好,壞,對,錯? 追求者和被追求者(如果接受了新的追求者)各自性質上有何不同?

P.S. 未婚夫/妻, 暫時不作討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