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ey說:“說實話,我真的不覺得ONS是件大事,但和別人有感情的交往是絕對不行的。” 那麽我wonder:怎樣的交往才算是“有感情”的交往? 當然,那種愛的死死活活的,就不用說了。 問題是,許多人的異性間的交往,常常會有多多少少的友情、好感等摻雜在裏麵。 那麽,要到哪一步,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