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男女戀愛關係,應該是互相取悅。

來源: 2009-06-10 15:06: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從來都隻是一方取悅,而另一方單單地接受,那這種戀愛關係就有點變味了。
接受的一方就會認為什麽都是理所當然的。

奇怪的是,接受方不會因為持續被取悅而高興,相反,倒會有更多的不滿。有時候甚至不是對取悅方的不滿,是說不清楚的一種fussy和irritable,對整個環境不滿。
就象被溺愛的孩子,反而比一般兒童有更多的不滿,更愛發脾氣,更愛衝父母尖叫,更頻繁地throw a tantrum,似乎整個世界都跟他們作對似的。
很感慨,祖宗的老話“慣子不孝” 真是有道理。

所以,看戀愛中的這種不平衡關係表象時,人們往往覺得做取悅方pleaser比較吃虧,而且還比較丟麵子或著扭曲內心,所以就有JM說不願做pleaser。但其實,接受方accepter在客觀上比pleaser更可憐。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單方向地被取悅,無法適應沒有取悅的生活。所以個人生活的能力、對待社會的接受程度、個人的快樂程度等等都會很低很差。相反,戀愛中pleaser取悅別人並非是習慣(因為人本自私,沒有人會無原因的取悅他人),而是因為愛對方而取悅他/她,所以,無論發生什麽事情,他們都還能夠收放自如,遊刃有餘。這就是為什麽人們看到的pleaser總是人格健全、開朗快樂,而且還給周圍的人帶來歡樂。痛苦對他們來說隻是暫時的。而accepter總是鬱鬱寡歡、過分敏感、對社會有抵觸情緒,甚至覺得人生無聊,他們或顯或隱的痛苦可能是持續的。

純潔的戀愛,沒有功利心沒有一些陰暗的目的。在這種戀愛關係中,想著取悅對方的一方應該是無可指摘,他們取悅對方的動力簡單直接,就是來源於愛和關心。
所以讓我選,我寧願當pleaser。

當然,完美的組合應該是雙方都是pleaser/accepter。(切一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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